公司治理
东芝公司治理方针
公司治理基本方针和目的是:谋求东芝集团的可持续发展,提升中长期企业价值,符合股东、投资者、员工、顾客、供应商、债权人、地区社会等东芝集团的一切利益相关方的利益。
基于该方针,日本东芝重视取缔役会对业务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能,因而采用了设有提名委员会的企业架构。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监察/监督业务执行情况、针对公司基本战略制定决策,同时,更多地委派业务执行者制定业务执行决策。
此外制定了《公司治理准则》,规范公司治理方面的基本流程及机制。
公司治理体制
日本东芝重视取缔役会对业务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能,希望能够更多地委派业务执行者进行业务决策。因此,在机构设计方面,采用了设置“提名委员会”的企业结构。取缔役会的主要任务是“监督执行情况”及“决策公司基本战略”。
取缔役会为合理发挥监督功能,将外部取缔役的比例设置为超过半数。此外,取缔役会还设立了提名、监查、薪酬等委员会,所有委员会均由外部取缔役组成,目的是提高经营管理的透明度。在各法定委员会之外同时设立战略委员会,成员均由外部取缔役组成。
公司治理的体制图
关于反收购策略
虽然日本东芝目前尚未实施反收购策略,但对于有意大规模收购公司股份者,为确保各位股东能够正确判断此类大规模收购行为的适当性,本公司将要求其提供必要且充分的信息,并公开公司取缔役会的意见,努力争取充足的时间、获取充分的信息,供股东研讨。在日本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、《公司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,采取适当的对应措施,同时,继续努力确保股东共同利益并提高企业价值。
信息公开
《东芝集团行为准则》规定为了让客户、股东等投资者以及当地社区等对公司形成正确的理解,并赢得他们的信任,应及时、适当地公开企业信息(包括经营方针和财务数据等),并以此作为集团的基本方针。此外,《公司治理准则》中规定“日本东芝将根据日本《公司法》、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和其他适用法律法规,以及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所规定的规则等,及时、适当地公开企业信息。除此之外,日本东芝还将充分考虑设立任意公开制度,努力维持和改善公司与股东、投资者等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”。
风险管理及合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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